你能想到原本只是想領取免費紙巾,最后卻被人敲詐索要賠款嗎?出門在外,凡事都要留個心眼,遇到錢財糾紛,如果你覺得自己站得住腳,最好還是報警處理吧!否則單憑一己之力很難從騙子陷阱脫身。
近日,桂林汽車總站附近一家手機店就以免費送紙巾為名,實施碰瓷敲詐。當然法網(wǎng)恢恢疏而不漏,最后騙子被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南門派出所便衣民警抓了現(xiàn)行。相關詐騙人員因敲詐勒索,被象山警方行政拘留10天,涉非法活動的店鋪被關閉。
1月初,潘先生兩次來電反映,去年12月28日,他路過桂林汽車總站往桂林火車站方向100米處時,一名男子站在人行道上說免費送紙巾,并邀他進一旁的手機店簽名領紙巾。當他簽字領了紙巾準備離開時,柜臺上的一部手機突然掉了下來。一名店員稱是潘先生碰掉的,要求他賠償398元,潘先生反駁稱自己根本沒有接觸過手機,這時圍上來幾名男子,陣勢有些嚇人。雙方爭了一個小時,對方發(fā)現(xiàn)他沒錢才放人。潘先生認為這家手機店有問題,希望有關部門把這個窩點端了,以免更多人上當。
1月30日,當該手機店店員故伎重演,欲對興安縣男子張某實施敲詐時,在附近暗中偵查的便衣民警與趕來增援的南門派出所民警及時出現(xiàn),將手機店內的兩名男子控制,并帶回南門派出所調查。經(jīng)調查,這是一個碰瓷敲詐團伙,警方已接到多起類似報案。
那手機是如何摔到地上的呢?民警說,手機店的柜臺里面設置了一個機關。民警拿出一個收繳的機關演示,翻開蓋著的紅布可看到一個洞,洞內有一根鋼管,只要插電后一按搖控器,鋼管迅速伸出撞掉前面的手機。由于機關上蓋了紅布,鋼管伸出后又收縮了回去,一時難以發(fā)現(xiàn)。
經(jīng)查,鄭某今年45歲,司某今年25歲,都是河南人。司某負責在人行道上以免費送紙巾為名,物色敲詐對象,鄭某負責趁顧客不注意將手機弄到地上。其實手機是壞的山寨機。有些顧客被嚇住,賠了錢加上又趕車就沒有報警,等離開桂林才報警,增加了調查難度。
1月30日,鄭某和司某被象山警方行政拘留10天。事發(fā)后,該手機店已關門。警方將找到房東,要求房東不得將鋪面繼續(xù)租給這伙人員從事非法活動。
常言道:害人之心不可有,防人之心不可無。出門在外,被敲詐,被偷被騙,我們不能抱著“拿錢消災”這樣單純的想法。自己的合法權益還是靠自己去維護和爭取。當然,世上沒有白吃的午餐,不要相信所謂免費的好事,拒絕誘惑,遇到不對勁的事情可以撥打求助電話尋求幫助。